缓刑判决

首页 >> 业务范围 >> 缓刑判决

缓刑称暂缓量刑,也称为缓量刑,是指对触犯刑律,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、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,先行宣告定罪,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。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,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,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。

  联系人:张伟

   电话:400-688-4807

  传真:010-44551177

  邮箱:2656181286@qq.com

  地址: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广东夏西国际橡塑城一期3号楼三层A3-301物业

©2024 广东多方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XML地图 粤ICP备14255506号